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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强市政设施管理 推进工程建设安全
更新时间:2011-08-15 17:22:30 来源:大河网
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,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不断增多,安阳市的城镇面貌发生了显著的变化。为了进一步加强市政设施的管理,安阳市住建局印发了《安阳市市政设施移交管理办法》。
  该管理办法要求,安阳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,运行一年以上的才具备移交条件。桥梁工程须提供相关的检测评估报告,才可以进行移交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移交时,由安阳市住建局负责,建设项目责任单位具体组织实施。市政设施在办理正式接管手续前,由建设单位承担养护、维修的责任。市政设施竣工验收超过二年移交的,应当对移交项目重新作出质量鉴定评估,鉴定结果达到该项目原设计标准的,才可以移交。建设单位须向接收单位提供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,接收单位对竣工资料进行实测实量和必要的检验,符合要求的才能接收。
  除此之外,还规定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建设质量终身负责制。移交前,凡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问题和由此引发的赔偿责任,仍由建设单位负责;在合同约定或国家规定的保修期内,若出现质量问题,由施工单位负责解决,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负责督促施工单位按要求整改;移交后,发生质量及设施安全事故,施工单位与接收单位发生争议时,由市住建局进行裁定。
  此办法的实施,推进了安阳市市政工程建设的质量及安全,确保了市政设施的顺利移交,有效地发挥了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综合效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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